本招标项目锡山区中医院配套桥涵、驳岸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锡山区行政审批局、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锡山区中医院配套桥涵、驳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山行审投〔2023〕283号、《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锡山水许可〔2024〕8号、《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锡山水许可〔2024〕33号、《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水行政许可决定书》锡山水许可〔2024〕39号、《关于锡山区中医院配套桥涵、驳岸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锡山行审投〔2024〕1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无锡市锡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锡山区中医院配套桥涵、驳岸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西新路与泉星路交叉口西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出入口桥梁及河道驳岸、景观绿化工程。作为医院配套工程含出入口桥梁三座,其中西新路侧出入口桥梁1座,泉星路侧出入口桥梁2座;对现状西新河西侧沿河驳岸进行拓宽改造及新建岸侧绿化、东侧栏杆出新,在中医院南侧近泉星路侧新开挖8米河道,新建河道驳岸设施。新建西新河河道驳岸约250米,拓宽河道约250米;新开河约305米,新建河道驳岸约570米,景观绿化面积约2800平方米。总投资概算约为1598.76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约307.5万元,工程建设费约1136.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93.2万元,预备费约69.49万元。总工期:10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锡山区中医院配套桥涵、驳岸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及内容以监理单位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最高扣至中标价的2%。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
(5)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9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9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6)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9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9月~2025年11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65周岁,已退休但未满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拟派项目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在其他在建工地任职的,或者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后进行过人员变更但距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不满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29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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