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沁源县行政事业单位电动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沁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沁发改科技审字(2025) 62 号、沁发改科技审字(2025)74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沁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沁源县行政事业单位电动车充电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沁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在沁源县县委办公区、检察院、公安局等 30 个行政事业单位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快充 29 个,电动汽车充电桩慢充 27 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85 组,新建电瓶车车棚 1653 ㎡、汽车车棚 1695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车棚、地面恢复、安装充电桩及相关配电设施。
2.4 计划工期:12 个月(36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三级及其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财务要求:提供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时间不足该年份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3 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任意险种)及社保明细(需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委托人)(提供查询页面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13 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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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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