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统筹开展2026年配电自动化终端系统设备维修项目电池框架采购,经采购需求预测统计,项目预计采购总金额为192万元,结合实际情况,拟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实施地点: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192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项目分级:三级
(七)项目分类:货物
(八)合同签订:本项目由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工作,项目实施工作由其下属子公司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开关厂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合同将由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开关厂有限公司与成交人签订并履行。
二、采购内容
(一)标包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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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标包预估金额(万元) |
采购需求单位 |
预估需求金额(万元) |
成交人数量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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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一批配电自动化终端系统设备维修项目电池框架采购 |
标包1 |
192 (含税) |
东莞莞能绿色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172 |
1 |
不收取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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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开关厂有限公司 |
20 |
(二)物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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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品类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限价 (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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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磷酸铁锂电池 |
51.2V/27Ah电池组 |
个 |
1000 |
说明:
1、产品报价为含税价,含货物、包装、保险、运输及装卸(按合同指定地点)、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产品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3、最终供货地点、数量以项目落地实际需求为准。
4、采购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采购人在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将按照各标包的预估金额进行需求分配,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分配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
2.有效报价:供应商最终报价须小于或等于单价限价,投标报价<单价限价90%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金额=中标单价×数量。
(四)框架结果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标包金额基础上,实际采购金额允许浮动比例上限为+50%,下限为-20%,如协议期未满,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金额上限时,应提前终止框架协议。协议期届满,成交人实际采购金额在标包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标包金额下限的,应延长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五)供货期要求:采购需求单位下订单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工程项目实际供货要求为准。若成交单位未能按时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负全部责任,超过两次未能按时供货,采购需求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六)货款结算期:供应商在当月完成发货的货款,在次月底30日之前付款,以收货时间计算(如3月1日签收,货款于4月30日之前付清)。
(七)质保期要求:供应商应对其整组设备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3年的“三包”质量保证。质保期之前如发生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供应商应免费更换或检修;质保期后供应商提供有偿更换或检修。
(八)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供应商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实行处罚:
(1)成交人出现拒签合同、不按合同要求供货、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按照《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建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扣分处理。成交人应在收到采购单后24小时内盖章确认是否接单,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此条款接单达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该供应商当年履约评价为不及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在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投标资格。
(2)供应商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广东聚润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物资和供应商管理规定,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
(3)当所有成交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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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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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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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①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登记。 ②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③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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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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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没有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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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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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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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审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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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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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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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为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5年12月22日2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2月25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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