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规模及概况:
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项目计划拆除原4台300MW等级燃煤发电机组,新建3台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工程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工程,新建2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并预留1台660MW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妈湾电厂升级改造煤电环保替代一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所需的3台离心式空气压缩机、2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本项目国产品牌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递交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如果同一家设备制造商两家及以上的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该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全部无效。(证明文件:授权代理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严重失信”名单。(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4业绩要求:
2015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所投品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1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螺杆式空压机的合同业绩及1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离心式空压机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中须包括合同封面、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以及能清晰显示供货范围和与业绩要求相关的技术参数的关键页,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4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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