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宋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地块供电外网项目施工已由石家庄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4〕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强街道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出资比例为企业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强街道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以南、谈固大街以东、仓丰路以北、颂扬大街以西,建设规模:本项目施工范围为宋村城中村改造二期的10KV电力外线接入部分,共新设两路供电电源,新设第一路电源由方村站528间隔新出一回线至宋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分地块一主配电室,新设第二路电源由方村站554间隔新出一回线至宋村城中村改造二期分地块一主配电室。两路新设供电电源进出线路敷设方式及路径:涉及新修排管规模为40孔、跨路新修内径为2.2米顶管。排管孔数不足4孔,两路各新扩4孔、新建电缆全部为单根电缆(ZR-YJV22-3*400)、预留环网位置等。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以及竣工资料归档,并对施工的全部范围承担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无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2 09:00至2026-01-12 09:14(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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