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3台调压整流变压器、6套整流装置(含整流柜、控制柜、纯水机组、直流刀闸、直流互感器、后台系统)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合同签订主体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再生盐制烧碱项目3台调压整流变压器、6套整流装置(含整流柜、控制柜、纯水机组、直流刀闸、直流互感器、后台系统)采购。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合同段),合同签订主体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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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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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
调压整流变压器 |
35000kVA |
3 |
台 |
详见附件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含变压器就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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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2 |
整流柜 |
/ |
套 |
6 |
额定输出:DC720V×20.4kA,详见附件 |
后台系统要求兼容现有整流变后台系统,若无法兼容则需供货商承担现有系统的兼容改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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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流控制柜 |
/ |
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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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监控系统 |
/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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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水冷却器 |
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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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刀开关 |
30kA |
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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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互感器 |
30kA |
套 |
6 |
2.3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采购订单后九十日历日内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1)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至少一项超过35000kVA的110kV及以上调压整流变压器供货业绩。(适用于合同包1)
(2)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用于电解的整流装置(直流20.4kA以上)供货业绩。(适用于合同包2)
3.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可在招标中对2个标段(合同包)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参加多标段(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合同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6年01月04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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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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