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工期:①交货期:技术协议及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2.2 交货地点: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指定场所(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招标范围:采购7.5M焦罐检修车及节能型旋转焦罐及相关附属件2台套,包含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并在人员、经验、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项焦炉焦罐检修车或节能型旋转焦罐的已完成业绩(以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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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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