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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构(建)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告
日期:2025-12-22 收藏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构(建)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本项目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构(建)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

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构(建)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第二次)

2.2工程概况:本项目涉及区域为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范围内,包括以下内容:

(一)零星维护工作内容:公司内运行区域、行政区域提出的零星整改项目,涉及墙体地面开凿及修补、搬运、管道疏通清理、给水管道维修、围墙护栏修补,以及物业类的拆除、更换、维护、维修等劳务工作。

(二)零星工程工作内容:公司需要的建安工程、新建技术改造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以及土建类零星工程(涉及开挖、动火、登高、吊装、临时用电等许可作业内容)。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确保公司生产运行不受影响。

(三)应急抢险工作内容:应急抢险维修类突发事件,要求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一个小时必须赶到现场处置,组织人员根据作业环境要求持证上岗,个人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建议现场应派驻常驻抢修维修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2.3工程费用:暂定工程总金额为195万元,以年度实际结算为准,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超暂定总金额。实施前由比选人提供派工单或工程量清单,完工后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并签署竣工验收表。以上项目资料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比选范围:重庆中法唐家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构(建)筑物、设施零星维修维护工程项目(第二次),具体施工外包范围见比选文件“第六章比选范围清单及比选单价限价”。

2.5合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有效期内可承接并实施比选人派发的项目,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达到195万元(以先到为准),比选人不再派发项目,同时未完工的工程须继续实施至竣工验收合格、完工结算并按约完整适当履行相应的缺陷责任、质保义务等所有合同义务。

2.6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以及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比选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且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2.7缺陷责任期:2年(每个项目分别单独计算,以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别具备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类似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8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所有评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3.3其他要求

(一)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2025年8月-2025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单个合同金额58万元及以上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类似业绩1个,(提供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所有评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3)项目经理每周工作时间不低于5天,每天不小于【8】小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2025年8月-2025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安全员不少于1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2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员不少于1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材料员不少于1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资料员不少于1人

持有有效证件的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

[主要管理人员提供:身份证、上岗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2025年8月-2025年10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造价工程师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特殊工种人员

(1)持有有效证件的焊工不少于1人;

(2)持有有效证件的高空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

(3)持有有效证件的电工不少于1人。

(4)持有限空间作业证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不少于1人

(5)持有限空间作业证的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不少于2人。

特殊工种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抢维修要求

为保证抢修维修及时性,投标人自行承诺项目现场派驻常驻抢修维修工作人员(1-2人)。在接到比选人抢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含)应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展开抢维修工作(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六)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由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企业鲜章,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七)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若公司成立时间在2022年以后的,应为公司自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

注:将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装入资格审查资料(含商务部分)中,评标时核验财务报表原件。

(八)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不得以挂靠形式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在中标后不允许变更,若发现,取消中标资格,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1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资质、财务证明等材料。若当场发现,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已签订的,比选人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15)投标人须自行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理)。

3.4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8-10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指:存在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的管理、参股或控股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四库一平台),查询“企业资质资格”、“注册人员”、“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按以上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书、截图、身份证除外),原件备查。

4、比选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5年12月22日起下载比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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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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