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皋兰县人民医院低压电缆敷设项目,项目业主为皋兰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皋兰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皋兰县人民医院低压电缆敷设项目
2.招标单位:皋兰县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请登录)
4.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敷设低压电缆250m并配套相关配件设施。
5.工程投资:265806.08元
6.资金来源:自筹
7.计划总工期:20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6年01月17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6年02月05日
8.招标范围:涉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9.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1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依据甘建建〔2020〕66号文件规定合理配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造价工程师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须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①投标人应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②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01日)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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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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