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金额为526585.24元(不含税),成交供应商1名。采购内容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5年某客户终端所需的运行维护服务,包括延保、碎屏服务、专人服务接应、上门服务及不定期驻场等。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实施地域:北京市。
技术及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单价297.17元/台,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成交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如供应商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成交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2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终端运维类项目业绩合同含税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扫描件。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6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含项目经理1名,项目成员2名。项目经理须具备不低于3年(含)的终端售后服务工作经验,项目成员须具备不低于1年(含)的终端售后服务工作经验。
注1:需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正反面)和②距离响应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社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缴纳时限等关键性内容且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和缴费单位名称。
注2:工作经验以学历证明中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 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否决响应资格。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2日23时59分至2025年12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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