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同心县华炬创能3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固定支架设计与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同心县华炬创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同心县华炬创能3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固定支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同心县华炬创能3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固定支架设计及采购2.2
工程概况:同心县华炬创能3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田老庄乡,采用单晶组件650Wp,组件尺寸2382×1134×30mm,逆变器容量300kW及以上,固定支架装机容量不小于225MWp,最终容量以实际排布为准。
2.3
招标范围:同心县华炬创能3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固定支架设备的设计、制造和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本体、材料、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设计、制造、中间检验、出厂检验和试验、包装、上车装吊、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不含卸货)、培训、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指导安装、现场指导调试、配合并网验收、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技术资料(含软件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税费等。
具体设备明细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货时间:接到招标人/买方排产通知文件后30天内全部设备货到项目现场,接到中标通知文件后10天内提供相关设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计算书、工程量清单等)。买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可以调整交货时间,卖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交付时间执行。
2.5交货地点:项目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9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23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