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价:280000.00 元(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采购需求:负责云南金马集团春光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的日常维修、安装,范围为与企业有关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工程内容包括:对建(构)筑物等维修,具体内容和资金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为准。(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由于本单位每年度日常维修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发生的较少,故供应商在磋商前须充分考虑风险,不得因为实际未发生金额或发生金额低而向采购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委托人不予受理,最终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验收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工程质量,成交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验收规范发生调整,按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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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③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④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若单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目前现已有的财务报表或能证明具有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其它会计报表;②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注:供应商不经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属非经营性质的非企业的单位、机构、团体组织免税的,若无上述材料,以符合国家相关制度为准,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注: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即可,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0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年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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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并加盖公章)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磋商当天工作人员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磋商资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在供应商单位,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承诺,同时采购人有权再任何时间内核查,如核查到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供应商视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如已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3.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5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