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2025-2026年新增视频监控及搬迁服务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2025-2026年新增视频监控及搬迁服务等项目(项目编号:HBTZ-SJZTT-25010)。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到位。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2025-2026年新增视频监控及搬迁服务等项目,预算45.7888万元(含税)。
设备部分详细内容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万元) |
| 1 | 8寸红外网络球形摄像机 | 20 | 个 | 0.4 |
2 | 微波无线网桥 | 10 | 套 | 0.217 |
3 | 前端网关-传输PMVPN | 10 | 个 | 0.095 |
4 | 中心网关 | 1 | 个 | 0.725 |
5 | 二合一防雷器 | 20 | 个 | 0.019 |
6 | 4T硬盘 | 5 | 块 | 0.095 |
7 | 北斗定位设备(含安装) | 20 | 套 | 0.09 |
服务部分详细内容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万元) |
| 1 | 北斗定位运行服务(含流量费,3年) | 20 | 套 | 0.08 |
安装及搬迁部分详细内容如下: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不含安全生产费)(万元) | 安全生产费(不含税)(万元) |
| 1 | 低点摄像机安装调试(含网络、含电、含维护) | 20 | 套 | 0.22 | 0.005 |
2 | 低点摄像机搬迁调测服务(含辅材) | 30 | 套 | 0.175 | 0.004 |
3 | 高点摄像机安装调测(含辅材) | 26 | 套 | 0.24 | 0.005 |
4 | 高点摄像机搬迁调测服务 | 30 | 套 | 0.3 | 0.006 |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在设备部分、服务部分不含税单价基础上分别填报整体综合折扣、在安装及搬迁部分不含税单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基础上填报整体综合折扣,最高限价为整体综合折扣100%,供应商报价超过任一部分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各项基准价详见“1.5采购项目概况”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1.5采购项目概况”
2.2交付期: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订单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采购人订单内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或摄像机搬迁调测服务内容。(其中北斗定位设备安装验收完成后提供3年的运行服务)。
2.3供货/服务地点:石家庄市
2.4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询比文件的要求。
2.5合同类型: 框架协议+订单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3年或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如供应商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6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7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证明文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即可。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证明文件:①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2025年9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连续两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文件:①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③2025年9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意连续两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有效劳动合同。
3.1.8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备1份同类(视频监控类集成或视频监控类服务项目且合同中涉及摄像头)业绩。
3.1.9供应商应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石家庄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拓展业务施工】类或【拓展业务设备】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2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