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分行本部及同城网点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HX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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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种类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招标控制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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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安装工程 |
长沙分行本部及同城网点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3年 |
1350000.00元 |
本次采购入围3家,具体服务详细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
备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350000.00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且应当符合以下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6)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7)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和退出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ldquo;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rdquo;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4、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5-12- 22 09:00到2026-1- 8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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