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太行山高速公路京蔚段蔚县停车区主体墙面、供电及供水系统维修项目。
1.2采购人:中交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概况:太行山高速公路京蔚段蔚县停车区主体墙面、供电及供水系统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太行山高速公路京蔚段蔚县停车区主体墙面、供电及供水系统维修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缺陷责任期1年。
2.5项目地点:太行山高速公路京蔚段。
2.6质量要求:验收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7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填报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担任过一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9)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17时00分(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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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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