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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无纸化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NJXN-C2025-0012 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档案无纸化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3万元,超过此限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贯彻上级法院关于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及无纸化办案相关部署,特通过本项目的采购,深入推进诉讼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无纸化办案及归档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实现案件审理全流程卷宗相关服务外包工作,协助提高案件审理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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