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6,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346,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6,785.1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教学楼维修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6,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2)、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或投标担保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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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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