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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25AT199089009349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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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亳州市人民医院监护仪采购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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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时间 |
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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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方式 |
(请登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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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件 |
采购单位(业主) |
亳州市人民医院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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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亳州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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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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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
1、采购需求:监护仪5台,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预算单价:监护仪2.5万元/台。 3、总预算价:12.5万元。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进口的90日历天内。 5、质保期: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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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 |
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要求,负责采购货物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装卸至安装地点)、保险、安装(或组装)、检测、验收、培训、税金、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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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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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
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对标包下的所有物品货物全部进行响应;针对所响应物品,经销/代理商投标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也可由制造商的中国销售公司或产品全国总代理公司或区域代理公司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 3、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响应产品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 ②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响应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时); ③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备案凭证(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或备案登记表截图(所响应产品属于一类时); 4、信用要求:供应商(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仅对进入技术标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查询,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准,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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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接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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