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雅周镇长安园增补绿化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雅周镇杭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雅周镇长安园;
(2)工程规模:海安市雅周镇长安园增补绿化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海安市雅周镇长安园增补绿化项目施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1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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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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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雅周镇长安园增补绿化项目施工 |
54101.73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以上a、b、c三个条件之一的即为具备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条件)。
注:①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参照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②若职称证书未体现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3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4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近五年内,交易响应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交易发起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b、营业执照;c、交易响应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交易响应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e、交易响应人承诺书。
(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5日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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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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