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万元
最高限价:98.0万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 第1包 | 是 | 98 | 98 | 测绘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5.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供应商须具有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者最新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和磋商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证(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至少包含航空摄影测量或界限与不动产测绘); (三)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0日到 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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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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