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三明市建宁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系统提升工程初步设计;
2.2.建设地点:建宁县濉溪镇城关村、水南村、河东村,溪口镇溪口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改建DN300-800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水泥管等错混接雨污水管网30236米,新建DN800-1000HDPE缠绕结构壁B型地下雨水管网7860米;改造提升排涝通道6325米,雨污管网清淤182164米,新建雨水检查井262个、雨水314个,改造检查井841个;配套建设挡水板、挡水闸等附属设施,并购置大型抽水泵组及潜水泵等设施设备;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467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1785.1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及后续服务。
2.5.2.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含概算);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9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⑤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不适用;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2月19日至 2025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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