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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和平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38,930.92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和平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生活垃圾压缩系统):

采购包预算金额:3,436,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垃圾压缩机

3(台)

详见采购文件

2,550,000.00

-

1-2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卸料槽

3(个)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

-

1-3

自动成套控制系统

中央控制系统

3(套)

详见采购文件

435,000.00

-

1-4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计算机网络控制系统升级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6,600.00

-

1-5

其他机械设备

快速卷帘门

3(套)

详见采购文件

116,400.00

-

1-6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渗滤液抽提系统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8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及验收工作。(根据现场进度需要分批次交付,首套垃圾压缩机交付须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

采购包2(和平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土建及安装内容):

采购包预算金额:402,130.9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建筑工程

和平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土建及安装内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2,130.92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开工令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或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参照公告附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和平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生活垃圾压缩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和平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土建及安装内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和平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生活垃圾压缩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采购包2(和平县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土建及安装内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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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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