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富硒藤茶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9-422827-04-01-850950(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三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三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凤县百福司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富硒藤茶标准化种植基地12842亩,并完成防火路、作业路、排灌渠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及建设要求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图审、深化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不超过合同估算价)、安全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1
合同估算价:1320246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担任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各不少于1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5.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7.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0至2026-01-09 09: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来凤县富硒藤茶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09-422827-04-01-850950(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凤县三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来凤县三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凤县百福司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富硒藤茶标准化种植基地12842亩,并完成防火路、作业路、排灌渠道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及建设要求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图审、深化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不超过合同估算价)、安全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1
合同估算价:132024600.00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水利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②担任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5)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3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各不少于1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5.财务要求: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牵头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时间起算。6.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尚在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者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者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7.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0至2026-01-09 09: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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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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