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受中国水利水****局****公司****公司委托**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遂宁河###市政工程项目部所需的沥青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四川###市河东新区,包###市河东新###路###路及管廊项目。2、采购范围:沥青供应及相关服务。3、采购数量: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沥青5cm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m²********乳化沥青乳化沥青粘层油 PC-3m²********沥青7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m²********改性乳化沥青******** 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m²********乳化沥青乳化沥青透层m²********沥青4cm 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13)m²********沥青6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m²2500合计********注:以上数量仅为做标书参考数量,采购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4、交货时间:2026年1月至项目完工(预计2028年12月),按采购人要求交货,按现场实际工程量结算。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局****公司遂宁河###市政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7.结算依据:******** 采购人对供应商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结算。对于隐蔽工程,供应商须在覆盖前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现场验收,同时为结算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结算。********供应商在每月_15 日前上报上月14日至本月 15 日已完成工程量,须经采购人工程管理部门审核,物资管理部门审核,最终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对供应商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8、付款条件:********付款比例:采购方验收合格且供应商提供相应货物的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每月批准工程量作为当期结算依据,当期供应货物货款总额的3%作为质保金,####路分为9段,按已验收合格第一段材料款总额的70%比例支付,铺设完成后一年内支付剩余的27%,以此类推。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质保期截止未有质量问题,按照合同约定返还。********付款方式:采购方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当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通过以下支付资金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支付****公司供应链或银行承兑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0%,贴息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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