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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C-25ZCGZ043 项目名称:2025-2027###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2027###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2025-2027###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为期两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采购包预算上限时合同自然终止(以先到达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或者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7###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其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适宜部分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2)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中小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采购预算总额的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必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中小企业的协议中明确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采购预算总额的28%,且组成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4)如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7)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2027###市顺德区乐从镇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s://********/)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各方均需满足)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含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组成的联合体,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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