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两台炉所配置的2套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整个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内所有设备、阀门、管道、管件、支吊架、平台、爬梯、栏杆、油漆、保温、防腐和所供工艺系统范围内的全套就地和远传仪表、配套电控设备、电缆及附件等的设计和供货,同时负责指导安装、协助调试及技术培训。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另行发布(含13%增值税)。
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设备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部套的完整性。本交货时间为暂定计划,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投标方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交货地点:广西百色市田阳区头塘镇二塘村广西百矿超元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大气污染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ISO14000、ISO45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设计和制造过1份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合同业绩(合同内须包含浓缩塔+旋转雾化),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合同甲方或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3.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产品不得侵犯到其他单位的知识产权。
3.6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3.7提供2022、2023、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及后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每年的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下午17:3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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