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新区新型电池产业园—福州新区与武夷新区新时代山海协作项目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5]H0500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50500000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工业园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19523.11㎡,其中现有建筑面积共59723.11㎡,拟新建的建筑面积为59500㎡(研发、办公、宿舍等13600㎡,新建厂房45600㎡);现有建筑提升及设备改造,室外工程,配套水、电、消防设备等(现有建筑提升及设备改造结合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以建设单位实际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①本次设计内容:包含拟新建的研发、办公、宿舍等,现有建筑提升改造(不含生产线设备),室外工程,配套水、电、消防设备等施工图设计。利用BIM技术指导施工并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②本次施工内容:包含拟新建的研发、办公、宿舍等,现有建筑提升改造(不含生产线设备),室外工程,配套水、电、消防设备等施工。③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等工作。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7983.2814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1096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厂房三、四及配套设施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工,其他关键节点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③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
3.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或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若对应资质被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项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不得有两家共同承担设计或施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9 18: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12-24 23:59:59下载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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