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所在地:泸州市高新区酒谷大道四段(华为大数据中心旁)(供货地点以比选人指定国内地址为准);
1.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
1.3预算金额:含税408,247.42元(税率13%),本项目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报价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比选文件),参选人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4采购范围: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假负载,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取1个中选人负责本项目假负载的供货、指导安装及开机调试等工作。
1.5分包划分:本比选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采购货物的具体名称、规格及数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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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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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户外型假负载 |
1.AC10.5kV,阻性:2000kW;容性:1350kvar 2.含假负载远程控制柜 |
台 |
1 |
说明:
(1)本项目的规模依据工程测算值,不作为最终依据。最终规模以比选人下发的订单为准。
1.6★项目交货期为:比选人在合同范围内根据实际需求分批下订单,中选人应在接到订单后45天内完成送货等全部工作。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参选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2财务要求
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参选人须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如为新注册的参选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需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如参选人未有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
3.资格审查方法
3.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3.2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4.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
4.1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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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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