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2025CL-145 2. 项目名称###县机关办公楼租赁项目 3. 项目预算金额:345万元,项目最高限价:345 万元; 4. 采购需求###县机关办公楼租赁,最高限价115万元/年, 计划租赁3年,合同一年一签。 5.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租赁3年,合同一年一签。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是否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进行了论证。具体论证如下: 标的物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本次租赁的办公楼###街北###路东侧 。该地理位置能满足: · 业务集中办公的要求 · 公共服务便利性: 该位置便于群众和企业前来办理业务,能最大限度发挥公共服务职能。 · 安全环境要求:该位置相对独立、易于管控的特定环境,而该楼宇全面配置智能识别系统。 · 配套设施唯一性: 该大厦拥有 (专用的停车场、会议室、食堂、水电暖、消防等) 配套设施,完善这些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必备条件。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与合议,一致认为: ###县机关办公楼租赁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唯一供应商###县扬天房地****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唯一供应商信息 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县扬天房地****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836XG 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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