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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总厂发电、二发电分厂锅炉脱硫脱硝设施运营包保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总厂发电、二发电分厂锅炉脱硫脱硝设施运营包保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总厂发电、二发电分厂锅炉脱硫脱硝设施运营包保(AGGFGSFGXHD251219257681)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能环管理中心)环保管理模块,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动力总厂发电、二发电分厂锅炉脱硫脱硝设施运营包保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投标方提供在国内近两年(2024、2025年)烟气NID和SDA脱硫设施包保业绩至少各2个,且业绩经营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合同、发票彩色扫描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投标方提供操作维护人员不少于93人清单,要有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各至少1个,全部人员提供社保证明,社保≧1年;具有稳定的专业运营队伍,具备中标后10天内接管运营的条件。
其他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5000万元,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及以上。
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方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覆盖范围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环保设施运营)、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或照片;中标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因违法行为被政府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上传承诺函。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9日16时30分至2025年12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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