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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十三批集中招标(43-9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办公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办公设施采购(详见供货要求),本次生产办公设施采购范围主要为生产办公区域。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服务等均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宁张公路70 号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整体进度:自合同签订后30 日内根据买方需求,完成全部设施的安装并具备使用条件。

2.2 招标范围
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办公设施采购(详见供货要求),本次生产办公设施采购范围主要为生产办公区域。主要包括三人沙发、单人沙发、大班台、大班椅、三门柜、文件柜、茶几、保密柜等,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服务等均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公家具生产或销售企业。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项及以上同类型家具、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

(3)投标人单件家具的价格不得高于《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财资[2016]27 号)文件费用标准,配置具有组合功能的办公家具,价格不得高于各单件资产的价格之和。

(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请登录)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17 日至2025 年12 月2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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