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龙湖绿色新动能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由 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以曹新城项目备(2025)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龙湖(河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青龙湖(河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青龙湖绿色新动能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2)建设地点: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以南,新元道以北青龙湖创新产业园西侧;(3)项目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 274亩,总建筑面积220000 平方米。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办公楼、生产厂房、仓库、特气站、污水处理站等相关配套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约为110000 平米。(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青龙湖绿色新动能产业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及质量保修等阶段。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3.1.5其他要求:满足“附表 A: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相关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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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0 09:00至2025-12-25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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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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