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灰渣处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34-CGN-251214654)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
一、采购条件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废灰渣处置(项目编号:JNC134-CGN-251214654),采购人为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受采购人委托,现通过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晋丰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通过生产部门的估算,年度将产生造气渣约7.22万吨,锅炉渣约2.02万吨,粉煤灰约1.5万吨,合计废灰渣约11万吨。
为贯彻集团公司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环保理念,保障招标方生产系统的连续、稳定运行,同时也考虑到避免因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渠道临时中断(如下游企业检停修、市场变化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固废积压、系统停车,我们特设立废渣处置的“主、备双通道”保障方案(即:“资源综合利用”与“应急填埋处置”两个服务标段)。通过招标,确定两家具备合法资质、管理规范、响应迅速的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方”)。中标方须在接到招标方应急启动通知后,能迅速、安全、合规地完成固废的运输与处置工作,确保招标方的正常生产秩序不受影响。。
2.2采购内容和范围:投标方负责提供车辆从招标方厂区内生产废灰渣区域接受装车,并运输至其合规场地,并进行废灰渣处置工作,负责车辆装运过程中直到其规定场地,范围内安全及环保的全方位管理工作,帮助招标方做好上级部门的检查工作,严格执行招标方的管理。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资源综合利用服务:招标方固废处置的“主通道”,计划每年综合利用量约8.5万吨。
二标段:应急填埋处置服务:应急填埋处置“备通道”是综合利用必要的补充方式,计划每年应急填埋量约2.5万吨。
2.3服务周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两年或合同发生总金额达到816万元(含税),以先到的为准。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两年或合同发生总金额达到240万元(含税),以先到的为准。
2.4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原村乡坪曲路86号
2.5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一标段、二标段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一标段供应商资质要求:
3.2.1.1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若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3.2.1.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2二标段供应商资质要求:
3.2.2.1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
3.2.2.2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一标段、二标段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同一个供应商不得同时投标两个标段,否则所有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19 18:00至2025-12-23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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