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NPC-B-FS******** 2.项目名称: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托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5.采购内容:对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托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免税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本条第(2)-(5)项实行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提供了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但未提供承诺函的不视为无效投标(响应)。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网站、“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注:1.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公示期内行业监管部门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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