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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水镇天山村自然能提水堤坝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WCN2025-38项目名称:分水镇天山村自然能提水堤坝附属设施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总投资: ********.47 元最高限价:  ********.47  元采购需求:(1)采购主要内容:(1)建筑工程:补建过鱼设施;(2)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金属结构设备(管道)及安装工程;(4)临时工程等。(2)采购数量:1个标段;(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4)工期: 6个月(180日历天);(4)建设地点:务川仡佬族苗###县分水镇天山村;(5)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PPP项目: 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以当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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