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平凉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记录仪及采集管理工作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集管理工作站6台:涉及支队机关、崆峒大队、华亭大队、崇信大队、泾川大队、灵台大队(静宁大队、庄浪大队已购置)。执法记录仪45个,其中,支队机关4个,崆峒大队9个、静宁大队5个、庄浪大队5部、华亭大队6部、崇信大队6部、泾川大队5部、灵台大队5部。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月30日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3)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0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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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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