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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宁夏能化公司清淤清灰清渣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1次重招)宁夏能化公司清淤清灰清渣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淤清灰清渣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清淤清灰清渣项目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分公司不能参加招标。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3.1.1—至今)具有清淤或清灰或清渣项目业绩,不少于2项,单份合同≥30万元或合同期不少于一年,业绩要求附彩色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所要求的发票信息)。(2)1.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3.1.1—至今),具有类似业务业绩不少于1项,必须提供项目授权书或任命书作为证明材料。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最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3.1.4信誉要求。

(1)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12月19日15时30分至2025年12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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