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根据上级环保管理要求,生活垃圾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要做到日产日清。为了保持公司环境卫生,需对公司内垃圾进行清运及矿内化粪池、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清淤。
1.2 采购范围:
(1)单县能源公司东南角集中存放区内垃圾箱的生活垃圾、垃圾箱周边的杂物、零散的检修垃圾清运处理。确保每日早9:00 和晚6:00 前分两次将固定垃圾存放点的所有垃圾清运完毕。清运垃圾期间,必须按照国家环保规定的相关政策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2)单县能源公司内化粪池、生活污水管网的清淤。每半年对10 个化粪池及500 米生活污水管网进行清淤。
1.3 实施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李田楼镇单县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1.4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管家附件——技术规格书。
1.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
1.6 最高限价:13.9 万元(含税,税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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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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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费 |
1 项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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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费 |
1 项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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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粪池及生活污水管网清淤 |
10 个化粪池、500 米污水管网 |
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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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9000 |
1.7 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按季度分期支付。乙方每季度清运完成后60 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季度费用。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 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 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6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12 月19 日起至2025 年12 月29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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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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