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警送生矫治中心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监理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公安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警送生矫治中心薄弱环节提升项目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FFBZ0261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90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宿舍、2#宿舍、4#综合楼、5#实践中心、6#宿舍、单管楼、外管门、室外运动场地改造工程、室外绿化硬化改造工程、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改造等工程。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588.08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暂定180日历日,具体服务日期以实际为准。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移交完成且保修期满质量回访合格时止,若因工程建设需要延长工程监理服务期的,中标人不得因工程监理服务期延长而增加工程监理服务费。监理人中标及合同履约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费率进行变更或拒绝服务。
2.9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建设中所有内容全过程监理,设计图纸(含初步设计)综合审查、招投标管理、施工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变更管理、农民工工资管理、信访管理等,并配合跟踪审计和结算的初审,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协助招标人进行报审,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在二次招标过程中完善功能需求并提供相关设备、资料等的技术支持。包括业主要求的专项工程的管理和移交协调,总包工程的所有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的范围如有增加,服务内容相应予以增加。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监理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8.77万元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8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
注: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判定标准: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涵盖教育、办公科研、商业服务、公众活动、交通、医疗、社会民生服务、综合类等场所的建筑。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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