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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石化炼油四部硫磺APU树脂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25万吨/年(两套10万吨/年、1套5万吨/年)的硫磺回收装置需要采购离子交换树脂。在现有硫磺尾气处理装置和APU撬装的操作条件下,利用该树脂去除吸收剂中多余的热稳盐(硫酸根),确保吸收剂中硫酸根浓度在合适范围内,使吸收剂性能满足净化烟气达标排放(SO2≤75mg/m3)的要求。硫磺回收装置尾气处理单元需求APU树脂,APU树脂分为活性树脂和惰性树脂,按照年预估总量的招标总价进行评标,具体年用量如下表所示。

物资描述

年预估数量

(吨)

备注

阴离子交换树脂

8

 

惰性树脂

1

 

2.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合同有效期和合同金额满足其一,即履约结束。

2.3  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任丘市仓储物流中心。

2.4  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1、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供产品方可为制造商,也可为所供产品的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做否决投标处理。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情况,产品使用过程中没有生产及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4)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业绩要求:

提供2023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所投型号产品的成功使用业绩。

4、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日期晚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12-19 14:00:00至2025-12-25 23:59:59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含税)/标段,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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