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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运营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日期:2025-12-19 收藏项目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海宁运营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本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海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浙江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行实施),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海宁运营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项目(第2次采购),实施地点:浙江海宁。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需求为杭海城际铁路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沾油零件、废油桶、废蓄电池、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服务。本次采购设3个标段,标段1废油类,标段2废蓄电池类,标段3废包装物、废有机溶剂类。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

4.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5.其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标段内所有废物代码。证明材料: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且须体现核准经营范围)。

(2)业绩要求: 标段1: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废油类危废处置项目业绩。

标段2: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含铅类危废处置项目业绩。

标段3: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废包装物或废有机溶剂类危废处置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合同中须体现时间、服务内容、双方盖章等重要信息,且保证上述合同内容清晰可见,否则业绩无效。

(3)项目组人员要求:/。  

(4)其他要求:/。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3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3个标段(包件)。(参加多标段的供应商,须对每个标段单独下载采购文件、提交疑问及递交响应文件)。

5.其他:/ 。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cncico.zjgzz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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