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太平财险吉林分公司车辆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31.00万元;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规模:为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客户车险服务体验,助力业务发展。采购车辆安全检测服务。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范围:
采购内容:车辆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预算:人民币5,310,000.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为:车辆安全检测。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的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及其它补充材料必须反映相关项目客户名称、签约时间等信息。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认可。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负面清单,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处于冻结状态的企业;
(7)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到2025年12月25日17时30分
本太平财险吉林分公司车辆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531.00万元;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规模:为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客户车险服务体验,助力业务发展。采购车辆安全检测服务。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中标人数量1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范围:
采购内容:车辆安全检测服务;采购预算:人民币5,310,000.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具有1个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为:车辆安全检测。须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的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及其它补充材料必须反映相关项目客户名称、签约时间等信息。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认可。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负面清单,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处于冻结状态的企业;
(7)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9.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18日到2025年12月25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