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惠水县2025年森林防灭火物资采购项目(无人机设备、森林防火监控设备)
预算金额:879375.00元
最高限价:879375.00元
采购需求:无人机及相关设备、监控设备及相关设施。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期:无人机设备: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标准;森林防火监控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验收标准。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清晰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清晰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缴纳凭证(清晰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信用查询:供应商近三年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查询时间为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各成员单位为独立法人;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资格基本要求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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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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