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东阳城市污水处理厂精确曝气及加药控制系统平台开发项目 模型搭建和系统集成服务
1.2招标人:江苏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项目概况: 根据市科技项目《城镇污水高效低碳处理与能源化利用技术集成与示范》要求,需建设规模1万吨/日以上城镇污水高效低碳处理智能化调控示范工程,选择南京东阳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展示范工程,系统开发须符合市科技专项的验收要求。
2. 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根据南京东阳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水量、工艺和运行现状,定制开发一套智能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精确曝气、智能碳源投加、智能除磷加药三大控制系统及一套集成控制平台。
2.2最高投标限价:980000.00 元
2.3服务期限:270天
2.4服务地点:南京东阳城市污水处理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①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960000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②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940000元,提供营业执照。(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资审业绩:投标人近3年[2022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污水处理厂智能曝气或智能加药控制系统集成。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①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②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近1年[2024年12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④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6)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637000元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确认参与投标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4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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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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