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地点: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境内。
1.2项目名称: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单位比选项目
1.3项目总投资约:1527.99万元;合同估算价为:约15万元
1.4最高投标限价:按批复审定后的初步设计概算中计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费经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的限标价为基价计算后下浮10%为最高限价。
1.5比选范围:完成贵州纳雍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服务及审查。
1.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1.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
1.8建设规模:(1)建设污水处理厂 1 座,设计规模为 500m³/d,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2)建设 de315 尾水排放管 110 米,材质为 HDPE 双壁波纹管,配套Φ700钢混检查井 3 座。
(3)建设 DN300 工业废水收集管道 1766 米,材质为球墨铸铁管,配套Φ700钢混检查井 46 座。
二、比选要求:
1.招标方式
1.1本次招标采用比选方式进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或提供本企业2025年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自行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原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主体名单的截图或承诺函。
7、特殊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获取
1.如贵方愿意参加本项目比选,请于2025年12月19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24日 17 :00前领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10: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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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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