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职工客运专线服务,招标人为徐州矿务(集团)新疆天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码:B3
2.招标范围
2.1服务项目:职工客运专线服务
2.2运输路径:天山矿业公司至库车市往返(单程约120公里)。
2.3服务要求:
(1)由中标人提供,从招标人所在地天山矿业公司到库车市区的49座或以上客运车辆(包含驾驶员),作为招标人职工通勤车(服务期限一年)。
(2)车辆运行要求:周一至周五每天运行2个单趟(周六、周日运行3个单趟),每周预计16个单趟,全年预计816趟。车辆具体运行时间、地点、趟数根据招标人需求确定。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指定的地点按时接送职工及家属,并不得搭载招标人规定以外的人员。
(3)中标人要按规定购买客运车辆所需的各类保险,运行途中所产生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班车停车场地,由中标人提供(要求停靠库车市五一市场、川渝酒店或其他方便职工上下车地点)。停车位场地管理及场地租金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期限同客运专线服务期限一致。
(5)通勤车上下山售票价格为10元/人,售票费用归中标人所有,作为班车停放场地管理及场地租金等费用。通勤车不得乱停乱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车位。中标人负责人员秩序乘车,规范乘客各类行为。如发生纠纷或违反治安处罚等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关。
(6)确保通勤车内座位、空调、暖气等设施完好,车内卫生达标。
(7)提供的车辆营运年限不得超过8年。
2.4服务期限: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经过年检的汽车服务行业公司;
(2)投标人提供的司机必须持有A1驾照,身体健康(出具正规医院体检证明)且具备3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验;
(3)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5)未被列入招标人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将在中标后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8日16: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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