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部分清单预算技术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因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起于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接丹阜高速,终到光明山镇接入庄盖高速。本项目路线全长 174.4 公里,其中新建段 155.4 公里,利用既有丹锡高速 19.0 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米,中央分隔带宽度为 1.5 米。
2.2 采购范围
路基、路面、桥梁专业的部分清单预算工作。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
1个月。
2.5 服务地点
辽宁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 1 个 50 万元的一级公路造价或高速公路造价相关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公路行业)注册证书;
其它相关人员5人: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3.1.5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5 年12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 年12月22日23时59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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