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CS]******** 项目名称:宁德监狱蓄水池及附属设施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元 采购包1(宁德监狱蓄水池及附属设施修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8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98,********元 磋商保证金: 17,********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蓄水池及附属设施修缮 1(项) 否 约807吨地下蓄水池及相配套的泵房、水电设施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1,8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所属单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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