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桐柏县淮河流域水帘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已经由桐发改【2024】1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94.46%、县财政资金:5.54%。招标人为桐柏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桐柏县淮河流域水帘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E4
2.3项目概况:桐柏县淮河流域水帘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概况为水帘河沿线村庄铺设DN200污水支管31.608km、DN300污水主管9.172km、DN400污水主管4.758km、DN500污水主管3.278km,铺设污水管道共计48.816km;水帘河河道污染底泥清理21.10万m;水帘河两岸进行生态护岸长为8.00km;水帘河大同路-银兴花园段沿岸两侧设置生态步道1.78km,设置护栏1.78km等;现对本项目(一期)进行招标。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2.5建设地点:桐柏县水帘河沿岸,水帘河整治河段从陈庄水帘洞口至入淮口;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2个标段:1标段为施工标段;2标段为监理标段;
2.7招标范围:
1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监理服务;
2.8工期要求:1标段:365日历天;2标段监理周期: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间监理服务;
2.9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1.4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1.5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1.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7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2.4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2.5依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及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3.2.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7本项目监理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4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2 月 22 日 9 时00分至2026年 1 月 13 日 9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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