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涉及两个项目:
招标项目一: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以下简称“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项字[2023]38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嘉善县沪杭高速公路联络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项目二:嘉善至象山公路嘉善段改建工程(嘉青昆快速路)(以下简称“嘉青昆快速路”),已由嘉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嘉善至象山公路嘉善段改建工程(嘉青昆快速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善发改设计[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嘉善县财政。
上述两个项目进行合并招标,经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委托嘉善县沪杭高速公路联络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嘉青昆快速路的招标人。合并后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嘉善县沪杭高速公路联络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保险经纪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
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主线起点位于嘉善县姚庄镇俞北村附近丁陶公路浙沪交界处,顺接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四联路(规划谢庄快速路),路线利用丁枫线、黄河路、长江路往南布设,过台升路后折向东南,跨越沪杭高速与亭枫高速相接,终点位于嘉善县惠民街道曙光村附近现状亭枫枢纽东侧浙沪交界处。主线全长约20.63 公里,共设桥梁(含互通区主线桥)17454米/17.5 座,其中特大桥15424 米/9 座,大桥1670 米/3 座,中小桥360米/5.5 座;设枢纽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姚庄枢纽与申嘉湖高速的姚庄互通复合设置),一般互通式立交3 处;设置收费站5 处(含项目起点收费站及改建的申嘉湖高速姚庄互通收费站),养护工区1 处,管理分中心1 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
同步恢复建设地面道路长约13.44公里(起点桩号DK2+549.00,终点位于长江路与晋吉路平面交叉处,桩号DK18+044.18 ,其中DK14+881.80~DK16+936.54 不属于本项目实施范围),地面道路共设置桥梁3142米/15 座,其中大桥2511米/6 座,中小桥631 米/9 座。主线高架桥投影范围内的地面道路纳入本项目,投影范围以外地面道路纳入嘉善至象山公路嘉善段改建工程(嘉青昆快速路)实施。
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5794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836000万元。
2.1.2嘉青昆快速路
嘉青昆快速路路线起点位于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工程主线与地面道路合流处,起点桩号DK3+312.292,路线沿老路向南延伸,途经申嘉湖高速、红旗塘、清凉塘、G320、沪昆铁路嘉善段高架改造工程(规划)和嘉兴至枫南市域铁路(规划),终点位于现状晋吉路,终点桩号DYK18+643.442,全长约15.331公里,设桥梁12座,其中大桥2054.59m/5 座,中小桥509.0m/7 座。
嘉青昆快速路: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18978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2322万元。
2.2技术标准:
2.2.1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
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 米(高架桥梁宽度33 米);在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地面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 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采用60 公里/小时),路基标准横断面宽33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它各项技术指标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2.2嘉青昆快速路
结合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工程主线高架投影(路基标准横断面宽33 米)地面道路设计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 公里/小时(局部困难路段采用60 公里/小时),路面设计轴载为双轮单轴载BZZ-100KN,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其它各项技术指标按照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第BXJJ01标段,主要内容为:沪杭高速公路嘉善联络线(亭枫高速公路北延)第TJ02标段、第TJ04标段、第TJ05标段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经纪服务。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同招标人开展风险管理、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协助保险招标或市场询价等招标采购工作、保单安排、防灾防损、就有关损失索赔处理提出建议,并与保险公司或损失理算人协调,以维护招标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招标人处理索赔相关事宜,定期查询保险公司理赔进程,并保存索赔的有关数据、资料、日常咨询及培训等工作。
服务周期不少于60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理赔完成、理赔金额到账为止。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3.1.1 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保险中介许可证》并且业务范围包含保险经纪业务。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国内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保险经纪服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等文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显示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特征,保险经纪服务范围。上述业绩包括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为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注册备案的人员。
3.2.2 自2020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国内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保险经纪服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等文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显示合同签订日期、项目特征,保险经纪服务范围。上述业绩包括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项目。
3.3 其他
3.3.1 投标人或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1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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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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